篇一:公司董事、监事选举办法(集团公司企业工作规章制度)
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工作制度
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制度,规范职工董事、职 工监事工作,充分发挥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在参与· ·集团决策和监 督中的作用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工会法》、《山西省企业民主管理条 例》、等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,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建立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制度是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 人阶级指导方针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制度。是· ·工会和 职工代表参与企业重大决策、监督的重要途径,也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的客观要求,其目的在于促进公司的科学决策,共谋企业发展大 计。
第三条 · ·集团及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一名职工代 表,监事会成员中职工代表应占有一定比例,一般应不少于三分之一, 其具体比例,由公司章程规定。
第四条 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都要按有关法律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董 事、职工监事制度。
第二章 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的条件 第五条 · ·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应是与集团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 职工。
第六条 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四项基本原则,坚持邓小平理论, 身体力行'三个代表“重要思想,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、思想政治觉悟 和科学文化知识;熟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熟知本公司生产经营管 理和业务技术,有较强的参政议政、参与决策的能力。
第七条 能正确处理国家、出资者、企业、职工多方利益关系;坚 持原则,秉公办事,为人正派,廉洁自律。
第八条 密切联系群众,有广泛的群众基础,能够反映职工群众的 意见和要求,敢于善于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受到职工的信任和 拥护。
第九条 符合《公司法》规定的任职条件。
第三章 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的产生办法
第十条 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的人选应从本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和职 工代表大会的职工代表中推选。工会**、一名副**应作为职工董 事、职工监事的首选候选人。
第十一条 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按下列民主程序产生:
(一)按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的名额和条件,由工会组织职工群众 酝酿推荐候选人选。
(二)根据职工群众的推荐意见,由企业工会召开专题会议,研究 确定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候选人建议名单,报企业党委审核。
(三)召开职工代表大会,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。首先,介绍 职工董事、职工监事的简历;其次,采取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;最后, 获得应到会代表人数1/2以上同意者,方可当选。
(四)张榜公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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