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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(草案)7篇

时间:2023-08-17 08:36:01 公文范文 来源:网友投稿

篇一: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(草案)

  党支部换届选举实施办法

  为进一步加强我单位基层党支部建设,健全民主集中制,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完善党内选举制度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 章程》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《中国共产 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和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健 全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的通知》等有关文件规 定,结合我单位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  一、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有正式党员 7 人以上的党支部,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。

  党支部委员会由 3 至 5 人组成,一般不超过 7 人。党支部委 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、纪检委员等,必要时可 以设 1 名副书记。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,设 1 名书记, 必要时可以设 1 名副书记。

  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、副书记每届 任期为 3 年,任期届满后应及时进行换届改选。党支部委员 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一般由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,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、副 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选出的党支部委员,报上 级党组织备案;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,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

  党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、委员出现空缺,应当及时进行补选。

  确有必要时,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。

  二、支部委员会的选举

   1.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支部委员会的书记、 副书记的产生,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,报上级党组织审 查同意后,在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。不设委员 会的支部书记、副书记的产生,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,提出 候选人,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,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。

  2.正式党员有表决权、选举权、被选举权。受留党察看 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
  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。

  3.新组建或调整的党支部可先由上一级党组织任命党支 部负责人,待条件成熟后,再适时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 的委员会或书记、副书记。

  三、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.做好换届提醒。上级党组织每年年初要对所属基层党 支部换届情况进行梳理,对任期将满的基层党支部,一般应 提前 6 个月以书面发函通知等形式,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工 作。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,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。

  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。

  2.提出书面请示。支部委员会一般应于任期届满 4 个月 前召开会议研究换届选举的有关事宜,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 党组织请示报告,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启动换届选举前期的筹 备工作。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:本届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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